国际法视野中的“战争与和平”
11月11日,我校优秀毕业生、现就读于复旦法学院的博士研究生杨思远学长受邀为雅集书院的同学们做一次讲座——思想史视野中的国际法与战争。尽管受疫情影响,讲座以腾讯会议的方式在线上开展,但同学们的呼应度相当高,并且从中收获颇丰。
杨思远学长首先解题:通过引用《联合国宪章》等内容,说明战争之于国际法的重要性。紧接着详细而具体地补充了现代欧洲史的起源,即思想上的文艺复兴、精神上的宗教改革与行动上的地理大发现,自然而然地过渡到十七世纪初的世界。
他以“凯瑟琳号案”为切入口,聚焦关键人物格劳秀斯与关键著作《论海洋自由》、《捕获法》与《战争与和平法》,向同学们讲解了国际法的起源。其中,杨思远学长一针见血地指出了“血腥的人文主义”的造型,表明了惩罚性战争本身也是一种血腥,可以说,给同学们对“人文”的认识完成了一次“祛魅”。同学们被引导去辩证思考这样一个问题:格劳秀斯究竟是“爱好和平的守护神”还是“在全球发动战争的狂热分子”?这一思考过程为讲座带来了颇多趣味性与讨论性。
杨思远学长随后顺着思想史的脉络向近现代延伸——霍布斯认为国际关系应类比为自然状态中个人的关系,处于战争、冲突的关系,个人与国家都应相互缔结契约摆脱自然状态下的冲突;卢梭则悲观地认定自然人即使缔结契约形成国家,各个国家之间仍会陷入广泛的自然状态,由此对欧洲和平计划几乎不抱希望;康德则积极地认为永久和平是有可能实现的,发表了《永久和平论》……
最终,杨思远学长引用了复旦青年学者赖骏楠的一段话对未来国际关系的走向寄予展望:“或许,在谴责一个个利维坦的所作所为之外,更需要谴责的是利维坦身处其中的交往环境。在经历了数百年来自然状态中的主权所制造的荣耀与罪恶、幸福与苦难之后,如今的人类有必要去思考一种世界秩序的新的法权建构,从而摆脱自然状态的魔咒,真正实现国际法学家对人类的承诺。”
这次讲座立足于国际关系的视野,观察思想史的变迁,具有宽广视野的同时兼具历史纵深感,对于尚在读高中的同学们来说,是不可多得的一次学习经验,是我们能与深刻的哲学思想交流的一次契机。当我们审视今日的国际关系,发问,明天的世界会更好吗?也许本雅明的一句话能作为这次讲座过后最大的感想,“正是因为有了那些不抱希望的人,希望才会赐予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