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西南位育中学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材〔2021〕2号),根据《徐汇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为进一步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了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本校特制订以下管理办法:
一、加强图书馆建设,优化主渠道作用
1、学校图书馆必须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购买课外读物。以教育部及上海市教委批准推荐的课外读物推荐目录为主要依据,以学科教师、家长、学生代表等多方推荐为辅,积极扩充馆藏图书数量,持续提升馆藏图书品质,兼顾经典与时代性,充分满足学生课外阅读需求。
2、在充分保证学生身心健康的基础上,根据学段特点,持续建设数字图书馆,做好信息化时代新媒介阅读指导,严格执行相关管理要求。利用信息化手段,定期向学生推送个人借阅信息和个性化的推荐书目。
3、根据图书馆建设相关标准,加大空间改造、资源配置及专业人员培训力度,提升图书馆服务能级,把图书馆办成学生最喜欢的学习空间。
4、严格按照管理规定的12条负面清单,由图书馆负责定期对校内校园图书室和图书角图书进行清理。
二、细化管理规定,规范进校园渠道
1、明确教师向本校学生推荐课外读物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以下原则:
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适宜性。符合中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视力保护需求。
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适度性。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2、进入校园的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标准:
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重点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
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
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3、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由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提出意见;教导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并报校长室备案;推荐目录通过校园网向学生家长公开。
4、通过教师大会、组室讨论与自主学习等形式,对在校园内销售课外读物现象进行有效管控,严格把关,做到绝对拒绝;严格管理教师坚决不允许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
5、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学校公众号等途径,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做好指导工作。
上海市西南位育中学
2021年5月
附件:
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负面清单
(一)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五)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六)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八)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十一)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