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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西南位育中学领导干部、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作者/来源:中共上海市西南位育中学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9-03-20

上海市西南位育中学领导干部、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密切联系群众历来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党和国家事业取得成功的根本保证。在学校中联系群众是实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基础,是加强沟通、增进了解、凝聚人心的重要途径,是实施校务公开的具体体现。联系群众要办实事、讲实效,切忌走过场。

 

一、校级领导

⒈深入教学第一线,参加年级组教育教学视导工作、以及毕业年级工作研讨会,了解教学的第一手情况。每学年开设专题讲座或选修课1-2课时。每学期听课不得少于10节。

⒉每位领导联系一个年级,参加该年级组的会议和活动,每月不得少于一次。

⒊深入教研组、备课组活动中,每学期不得少于一次。

⒋切实落实校区分管负责制度。

⒌及时了解面上的工作,深入到每个组室,与教职工交谈。每月不得少于二次。

⒍认真接待和听取教职工的反映,诚恳待人,耐心解释。在维护学校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在各自的工作职责范围内,力求解决实际问题。不得推诿、敷衍或私自许诺。

⒎学校重大问题的研究、决策前,要根据不同情况,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⒏关心群众的疾苦,工作期间,教职工如遇特殊情况,要及时了解、探望和慰问;假期内要专门组织家访,每个假期至少一次,每个学年每位领导至少家访34家。

⒐根据学校工作的性质和具体情况,召开不同层次的教工座谈会,每学期至少一次。

 

二、中层干部

⒈坚持教学和管理工作,兼课的干部,每周上课不得少于46节。每学期听课不得少于10节。兼任高中教学的干部,鼓励其参与指导研究型课程的研究小组活动。

⒉每位干部联系一个年级,参加该年级组的会议和活动,每月不得少于一次。

⒊深入教研组、备课组活动中,每月不得少于二次。

⒋深入了解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情况,与教工交谈。

⒌认真听取教职工的反映,诚恳待人,耐心解释。在维护学校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在各自的工作职责范围内,力求解决实际问题。不得推诿、敷衍或私自许诺。对超出本人职权范围的事情,要及时上报,不得延误或隐瞒。

⒍认真了解群众的要求和建议,及时向学校汇报。

⒎对学校的决策和工作布置,及时传达落实,认真解释和说明。

⒏关心群众的疾苦,如遇突发情况,要及时和学校领导一同前去探望、家访和慰问;假期内和学校领导一起上门家访,每个假期至少一次。

⒐根据本部门工作的性质和实际情况,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群众意见,每月不得少于一次。

三、教工党员

⒈坚持立足管理、教学、服务第一线工作,以党员“三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保质保量地完成本职工作。

⒉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要奉献在前,享乐在后,起到先锋模范作用。用自己的言行和工作影响周围的非党群众。

⒊密切联系非党群众,倾听他们的呼声,了解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有关领导反映。

⒋关怀爱护入党积极分子,开展谈心活动,并定期向党组织汇报。

⒌认真理解并坚决执行学校的决策和工作布置,同时协助有关领导做好非党群众的思想工作,耐心解释,积极帮助。

⒍了解和体贴非党群众的疾苦,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党组织汇报,求得学校党政工方面的关心、体贴、了解和帮助。

 

 

中共上海市西南位育中学委员会

20169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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