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西南位育中学践行“五个一”优秀党员评选办法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活动,宣传、激励、展示西南位育中学党员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鼓励先进,弘扬正气,形成学先进、赶先进、创先进的良好风尚,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更好地推动学校各项工作,特制定《上海市西南位育中学践行“五个一”优秀党员评选办法》。
一、模范党员基本条件
1、在本校工作满三年、党组织关系在本校的在职中共正式党员。
2、政治素质好,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统领,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活动,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强烈的党员意识,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按照《党章》规定严格要求,认真履行党员义务。
3、努力践行“五个一”(与时俱进,迎难而上的“一张帆”,投身改革,发展创新的“一根梁”,观点鲜明,稳定群心的“一把锤”,关爱他人,凝聚师生的“一团火”,指引方向,展示风采的“一面旗”)的要求。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立足本职岗位,教育理念领先,努力钻研业务,积极投身教改,在教育、教学、教科研等工作中成绩突出,起到党员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
4、师德高尚。奋发向上,积极进取,埋头苦干,甘于奉献,积极参加志愿者活动,清正廉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5、牢记党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开展谈心活动,团结同志,服务群众,作风正派。
二、表彰名额
按照党员比例20%评选出校践行“五个一”优秀党员。
三、推荐办法和要求
1、搞好动员,做好宣传,明确目的、意义,使每位党员认真积极地投入评选活动中。每个支部按照支部人数20%比例推荐本支部优秀党员。
本次评选优秀党员可以从 “五个一”标准中评出侧重某一个方面有突出事例的同志。
2、个人总结。按照党委部署,对照评选条件,要求每位党员从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认真总结,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找出不足。
3、以各党支部为单位,每位党员进行自我总结,党员之间进行评议,开展推荐工作。
4、党委根据各支部的推荐名单,汇总综合后召开党委会议评审,提出初定名单,进行公示,广泛听取意见后,确定表彰名单。
四、工作时间安排
6月上旬开始宣传动员,中旬(6月20日之前)完成评选推荐并上报名单,下旬进行表彰。通过模范党员风采展示,宣传表彰校优秀党员,以一些人带动一批人。
中共上海市西南位育中学委员会
2017年6月 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