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西南位育中学党务公开保障制度
为规范党务公开工作,完善党务公开目录,保障党务公开工作的透明性、时效性,特制订本制度:
一、党组织要按照党务公开目录规定的公开范围、公开方式和公开时限进行公开。
二、列入公开目录的事项,要按照规定及时主动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要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公开事项如变更、撤销或终止,要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
三、日常性公开依照公开目录进行,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制订工作方案,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五、对于党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视情进行专题研究或跟踪调查,督促有关部门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及时向监督小组反馈。
六、实行党务公开责任制
1、学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是党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党务公开全面工作;党务公开工作小组是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负责具体事务性工作。
2、党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对党务公开内容的全面性、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3、党务公开领导工作小组要对党务公开程序的规范性负责。
4、党务公开工作小组要及时向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提出公开方案、报告公开情况,及时反馈监督小组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