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西南位育中学教职工请假单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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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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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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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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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计 天: 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
年级组长安排情况 |
主管部门 |
学 校 | ||||||
班主任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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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签 名 |
领 导 签 名 | |||||
教学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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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组长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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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假流程见反面。
请假流程:
请假必须由本人填写请假单,半天至一天由年级组长安排协调,一天以上、二天以内(含二天)北校区、东校区的教职工由年级组长报校区主任审批,西校区教职工由年级组长报教导主任、政教主任等部门负责人审批。三天以上(含三天)由校区主任或教导主任或政教主任等部门负责人报校长审批,经校长审批同意后,请假单送人事部门及时备案,方可结束请假程序。(请假单可到人事部门或校区主任处领取)。
半天以上(含半天)至三天以上(含三天)的请假单,每月20号之前,由年级组长或校区主任或教导主任或政教主任等部门负责人报人事备案,当月超过20号请假单归入下月考勤。
1、可预知请假:公假、事假、病假、婚假等可预知的请假,必须事先由教职工本人填写请假单,按请假流程操作,同意后才视作请假。
2、不可预知请假:事假、病假、产假、丧假等不可预知的请假,在家突发急事当天不能按时来校上班,教职工(或家属)应第一时间打电话向年级组长或部门负责人请假,并告知原因,年级组长或部门负责人安排协调后,应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教职工(或家属)请假后24小时内需交请假单并按请假程序审批同意后才视作请假处理。
升旗仪式和政治学习的请假制度:
若因个人特殊原因需请假,请事先到校区主任或人事填写请假单(升旗仪式可事后补假),教职工学习请假由年级组长或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最后由校级领导签字批准,方能准假。教职工学习请假一次(个人原因)扣除当月全勤奖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