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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西南位育中学教职工请假制度

作者/来源:校办    发布时间:2016-06-22

上海市西南位育中学教职工请假制度

    为加强制度管理,增强规则意识,共建优良校风,创建一流完中。按照国家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修订上海市西南位育中学教职工请假制度。

    凡本校教职工(含返聘),无论请何种假,均需事先办理请假手续(急诊事后补办)。超过十天(含十天)以上的假期,提前销假和到期销假由本人到人事当天销假,并由相关部门根据需要重新安排工作。

一、假别说明

    1、公假。教职工请公假应持书面通知说明,一律向西校区教导处、政教处等相关部门申请确认,经同意后方可按照请假手续办理,否则,不能按公假处理。公假属出勤。

2、事假。教职工请事假半天以上(含半天)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并经年级组长或相关部门负责人批准同意,不允许采取事后补假的办法。

   3、病假。教职工请病假需由二级(含二级)以上医院出具证明单,并按请假顺序办理相关手续。

   4、婚假。教职工符合法定年龄结婚,假期三天;晚婚假奖励七天,共计十天;再婚假期三天。婚假应当连续使用。由于学校工作特殊性,学校建议教职工婚假日期安排以尽可能最小影响教学教育为原则,至少提前一个月请假,按照请假手续办理(倡导安排在寒暑假等国定假日结婚为好)。

    5、产假。符合晚育年龄的女教工,假期一百二十八天。如果需要产前请假的,在预产期前最多休息十五天。

    产假满后应上班工作,本校不办理“哺乳假”和“长产假”手续。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最多可照顾一个学期不担任班主任,一学期后,应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6、丧假。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离世,假期三天。岳父、岳母、公公、婆婆离世,假期一天。

    7、旷工。在没有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或办理请假手续后学校不批准的情况下,教职工不上班均属旷工(当天无课而未到校的教职工视作旷工)。

二、请假流程

    请假必须由本人填写请假单,半天至一天由年级组长安排协调,一天以上、二天以内(含二天)北校区、东校区的教职工由年级组长报校区主任审批,西校区教职工由年级组长报教导主任、政教主任等部门负责人审批。三天以上(含三天)由校区主任或教导主任或政教主任等部门负责人报校长审批,经校长审批同意后,请假单送人事部门及时备案,方可结束请假程序。(请假单可到人事部门或校区主任处领取)。

    半天以上(含半天)的请假单,每月20号之前,由年级组长或校区主任或教导主任或政教主任等部门负责人报人事备案,当月超过20号请假单归入下月考勤。

    1、可预知请假:公假、事假、病假、婚假等可预知的请假,必须事先由教职工本人填写请假单,按请假流程操作,同意后才视作请假。

    2、不可预知请假:事假、病假、产假、丧假等不可预知的请假,在家突发急事当天不能按时来校上班,教职工(或家属)应第一时间打电话向年级组长或部门负责人请假,并告知原因,年级组长或部门负责人安排协调后,应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教职工(或家属)请假后24小时内需交请假单并按请假程序审批同意后才视作请假处理。

三、请假处理办法

    病、事、婚、产假等请假,国拨工资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办理。

    教职工因身体原因确有困难不能胜任学校安排的工作,必须书面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视实际情况可适当减轻工作量或不安排做班主任或转岗,报酬随减轻工作量后的实际工作量计算。

    1、教师持病假单不调课,坚持自己上完课后,经年级组长同意并填写请假单后回家休息,五天以下(含五天)不扣除当月全勤奖;五天以上扣除当月全勤奖25%

    2、教师持病假单并填写请假单,由年级组长安排调课后,坚持自己上完课的教师回家休息,一至二天(含二天)不扣除当月全勤奖;三天以上(含三天)至五天以下(含五天)扣除当月全勤奖25%;五天以上扣除当月全勤奖50%

    3、病假不能上课的教师均应按节数(职工按天数)扣除课时工资。病假二天以下(含二天)扣除当月全勤奖的50%;病假三天以上(含三天)扣除当月全勤奖全部;病假一学期累计超过十天(含十天)不满二十天,扣除本学期综合奖金50%;病假一学期累计超过二十天(含二十天),扣除本学期全部综合奖金。

    4、事假应按天扣除所有工资与津贴、补贴。事假半天,完成当天工作,不扣除当月全勤奖;事假一天,扣除当月全勤奖50%;事假一天以上,扣除当月全勤奖全部;事假一学期累计不超过三天(含三天),扣除本学期综合奖金25%;事假一学期累计超过三天,扣除本学期综合奖金50%;事假一学期累计超过五天以上(含五天),扣除本学期全部综合奖金。

    5、婚假。请婚假教职工课时工资等不再享受,奖金(含学期综合奖)等酌情处理。学校给予自愿放弃晚婚假的教职工予以一定奖励。

    6、产假。报酬按国家政策规定办理。

7、旷工。旷工要扣除校内一切报酬,包括工资、福利、补贴、津贴、奖金(含学期综合奖)。如旷工造成较大不良影响的,学校按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处理直至终止聘用合同。

四、升旗仪式和政治学习的请假制度

    每周一早上升旗仪式和每周五下午教职工学习是学校固定的重大活动内容。每位教职工应准时参加,不迟到、不早退,不在期间接待家长和来客。由校区主任和人事考勤。

    升旗仪式时,教职工在指定区域立队做到整齐肃静。人已到校不在队伍中参加升旗仪式,不视作出勤。

    教职工学习时准时到场,按指定位置就坐,保持安静,手机调至振动档,不做与学习内容无关的事(如批卷子、看书报、玩手机、私下谈话等)。返聘教职工如无另行通知,应参加学习。

    若因个人特殊原因需请假,请事先到校区主任或人事填写请假单(升旗仪式可事后补假),教职工学习请假由年级组长或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最后由校级领导签字批准,方能准假。教职工学习请假一次(个人原因)扣除当月全勤奖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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