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位育中学用车管理条例
一、学校的车辆是学校的集体财产,主要用于接送远途教职工上下班及学校同意组织的活动。原则上私人不得使用。
二、学校委托总务处进行车辆管理和保养。日常常规保养由本车司机负责。
三、任何个人或司机无权随意使用车辆,如不经有关部门批准随意使用车辆,造成车辆损坏及交通事故,学校概不负责任何后果,并将分清责任大小,给予必要的处罚或责其赔偿。
四、除接送教职工上下班外,车辆日常使用由校长办公室管理,使用车辆必须事先一至二天填写用车申请单,经校办公室统一调度批准,凭办公室开具的出门单,方能驶离本校。特殊、重大事项和外单位、教育局借用车辆,由校长批准。
五、正常教学用车至少应提前一天到校办填写用车单,4人以上(含4人)可安排校车送(原则上不接),4人以下乘一辆车不能直达的,校办根据车辆情况酌情考虑。各年级教师教研活动分几个地方而时间又相差不多的,校办统一调度,商定一个时间点送,可能会造成部分教师提前些许时间乘,请教师们理解配合。
六、非工作日各组、室一般不借用学校车辆举行活动,如情况特殊,组室应提前一周向校长室提出书面申请,并需经校长批准同意,方可借用学校车辆举行活动。校长室在不影响教学用车以及外事接待等活动外,可安排车辆。驾驶员费用等由组室落实。非工作日组、室的活动不属于学校日常教育教学等活动(春游、秋游、社会实践活动除外),如在活动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和经济赔偿。
七、本条例由校务会议通过实行,解释、修改权在校务会议。
上海市西南位育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