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西南位育中学
《关于应对极端天气停课安排的应急响应预案》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本市应对极端天气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4〕3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见附件)精神,特制定《上海市西南位育中学关于应对极端天气工作预案》。
一、加强领导,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学校成立应急领导小组,应对极端天气造成的停课,应急领导小组要从保障师生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应对台风、暴雨、暴雪、道路结冰等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到位。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形成应急响应的工作机制和联络网。
二、规范有序,落实各项应急响应措施
(一)信息发布响应
当本市发布台风、暴雨、暴雪、道路结冰等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以下简称“气象灾害红色预警”)时,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应密切关注广播、电视、12121气象服务热线等公共媒体播发的最新信息,并根据红色预警发布的不同时段,做好信息发布响应工作:
1.当日22:00前本市发布气象灾害红色预警并在22:00维持,或者当日22:00至次日6:00(含6:00)发布过红色预警的,并且市教委将根据官方媒体播发的信息,通过“上海教育督查”短信平台发送预警响应信息提醒时,应急领导小组即启动应急机制,按照应急机构网络,迅速通过电话、短信、微信、“校讯通”、QQ群等多种途径,将次日(或当日)全天停课安排告知学生和家长。
2.在6:00以后至上课前(8:00)本市发布气象灾害红色预警的,并且市教委将根据官方媒体播发的信息,通过“上海教育督查”短信平台发送预警响应信息提醒时,应急领导小组学校即启动应急机制,按照应急机构网络,迅速通过电话、短信、微信、“校讯通”、QQ群等多种途径,将学校调整安排教学活动的通知告知学生和家长。
3.上课期间本市发布气象灾害红色预警的,年级组长、班主任通过电话、短信、微信、“校讯通”、QQ群等多种途径,告知家长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
4.当本市发布部分区域(徐汇区)气象灾害红色预警时,应急领导小组参照上述要求做好信息发布响应工作。
(二)教育教学安排
当本市发布气象灾害红色预警时, 应急领导小组应对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统筹合理安排:
1.《实施意见》规定红色预警发布后全天停课的,学校教工应当上班,上班因交通等原因未按时到校的教职员工,要及时与学校联系。对因不知情等原因到校的学生,年级组长、班主任要做好看护与生活安排,其他部门要配合做好协助工作。
2.《实施意见》规定红色预警发布后学校可以灵活安排教学活动的,学校教职员工应按时到校、上岗。政教处、教导处可以根据学生到校的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室内教学活动,一般不安排上新课。对延误到校(或未到校)的学生不作迟到(缺课)处理,对不能按时到校的教职工,不作迟到处理。
3.《实施意见》规定红色预警发布后学校继续上课的,一律停止室外上课及户外活动,政教处、教导处统筹安排好室内教育教学活动,并做好学生的安全防护工作,其他部门要配合做好协助工作。
(三)预警应急响应
1.气象灾害红色预警发布后,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应进入Ⅰ级应急响应状态,全体行政人员进入指挥岗位,迅速组织相关人员做好应急响应工作,健全值班制度,保持联络网通讯畅通,电话热线要及时回应家长的咨询。
2.气象灾害红色预警发布后,校办、总务处要加强校园安全巡查力度,对教室门窗、户外装置、排水系统等部位重点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保障在校师生安全。
三、加强宣传,开展多形式分层次教育培训
学校将通过网站、微博、信息公示栏、“告家长书”等形式宣传市政府《实施意见》,提高全体教职员工、学生、家长的知晓率。学校还将组织开展教育培训活动,向教职员工、学生、家长宣传解读《实施意见》,普及气象灾害的基本知识、普及红色预警信号图标及标准;知晓红色预警发布与解除的信息渠道,知晓学校采取的具体应对措施,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增强教职员工、家长的安全责任意识。
四、加强督查,完善信息报送工作制度
学校将完善极端天气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工作,听从上级教育部门的指导,完善当天安全工作信息“零报告”制度。
上海市西南位育中学
上海市西南位育中学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张建中
副组长:金 琪 毛天行 邵翼如 黄徐娟 陈路蛟
组 员: 白 莹 曹秋芳 王春妮 范 皓 陈丹娅
刘 辰 王 玲 谢 敏 周 琪 孟丽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