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教育乱收费案件查处情况通报》的通知
各单位:
近日,上海市教卫党委、上海市教委转发了《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10起教育乱收费案件查处情况的通报>》,教育部发布了《教育部治理办关于2012年上半年查处教育乱收费典型案件的通报》,现将这两份通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校应予以高度重视,认真学习、传达文件精神,要从18起教育乱收费案件中汲取教训,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二、对照案件,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一旦发现类似问题,立即落实整改,并及时将落实整改情况于
三、结合秋季开学工作,及时做好教育收费的公示、宣传。严禁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10起教育乱收费案件查处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附件2、教育部治理办关于2012年上半年查处教育乱收费典型案件的通报
徐汇区教育局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