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位育中学教职工师德建设实施方案
按照《徐汇区教育系统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学校教职工队伍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教职工师德长效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增强全体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社会使命感和责任感,特制定《西南位育中学教职工师德建设实施方案》。
一、师德建设原则:
1、坚持正面规范教育引导的原则。
2、坚持循序渐进、逐步完善的原则。
3、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
4、坚持定性和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5、实行评优“一票否决”原则。
二、考核办法:
1、成立由校级领导干部、中层干部和教职工代表组成的学校师德考核小组。
2、师德考核制度的制定和通过。学校根据师德规范要求,初步制定出《学校师德考核小组评议办法》。通过党内“三先”制度、教代会民主管理制度,征求每一位教职工的意见,根据教职工的意见、建议进行修改、调整,提交教代会审议通过。
3、实施师德考核制度。
(1)每学年开展“三位一体”师德考核评价:即教师师德自评、年级组师德互评和学校考核小组的师德评价。
(2)确定师德考核等次和标准:把教师自评、年级组互评和领导小组测评的结果进行汇总,确定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标准如下:
合格:能履行师德承诺书的各项规定。
基本合格:违反师德承诺书的相关禁行性规定,但经批评教育能及时整改的。
不合格:违反师德承诺书的相关禁行性规定,但经批评教育不能及时整改而造成恶劣影响的。
(3)考核结果的公开:师德考核等次确定后在全校进行公示。
三、考核奖励和惩处:
1、对能模范践行师德承诺、工作中有突出事迹的教职工,在评优评先、晋级评聘等项目中享有优先资格;如出现重大违纪行为及教学事故则实行“一票否决”。
3、对师德考核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教职工,学校领导要对其进行告诫谈话,责令改正;经批评教育不改者,要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按照聘用合同解除聘用关系。
西南位育中学
二〇一二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