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位育中学党委党务公开依申请公开制度
按照《徐汇区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全面实行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西南位育中学党务全面实行党务公开工作方案》的精神,为完善和规范学校党务公开制度,保障个人和组织的知情权,特制定本制度:
一、申请及公开原则:
1、党员对党务工作具有知情权,党员依据党章和相关党内法规要求,可向党组织申请公开相关党内事务。
2、党员申请公开的,凡属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都要在适当的范围内以适当的方式主动公开;党员、群众申请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要求党支部进行公开的,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经党组织研究,认为可以公开的,都要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公开。
二、申请及反馈程序:
1、党员如有公开的要求,可采取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学校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提出申请。
2、申请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可一人或多人);
(2)请求公开的内容;
(3)申请人的签名;
(4)提出申请的时间。
3、依申请公开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公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认为不便公开的,应作书面说明,重大申请项目如不便公开,要报上级党组织审定,并把上级党组织的意见向党员、群众反馈。
4、不能在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公开的,可将期限适当延长至10个工作日,并由党支部书记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延长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