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室活动经费使用原则(修订稿)
组室活动经费用于组内参观、考察、观摩、聚餐等团队活动。目的是增强组室凝聚力,促进组室和谐氛围建设。
年级组、教研组活动经费分别为每学期每人200元,用作每学期搞一次团队活动。一个学年(两次活动)内可以有效通用,过期作废。
处室活动经费每学期每人为200元,党员、团员、民主党派活动经费每学期每人为100元,使用原则与组室要求相同。不能以简单发实物形式使用活动经费。
因学校工作特点,教工活动不能影响正常的教学教育秩序,不能挤占工作时间,原则上在节假日开展活动。家属(指夫妻子女)如果参加活动,酌情收费。
因外出参观等活动牵涉到用餐的,用餐费用不能超过实际活动经费(指参观等)。一次集体活动可以包括用餐发票一张,参观等发票一张。按照实际情况报销费用,超额部分自理。如果单纯以聚餐形式开展组室活动的,建议各组室晚上在校内教工之家进行,需要的部门事先三天通知总务处在规定的活动经费范围内使用。
按财务制度规定,活动经费一次使用壹仟元以上的应该支票出账,发票抬头为“西南位育中学”,否则不予报销。活动前应由组长与财务室联系;活动后,发票必须由经办人、组长、部门主任、校长按顺序签字后方能到财务报销。
校 办
2013.5.30.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