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五年徐汇区未成年人寒假工作实施意见
各未成年人保护委员单位、各街镇未成年人寒假工作领导小组
各中小学、职业学校、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深化“两纲”要求,引导广大未成年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寒假中积极参与各类实践体验活动,理解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伟大“中国梦”内涵,过一个安全、温馨、健康、快乐的寒假,现将2015年徐汇区未成年人寒假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成立区未成年人寒假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文明办、教育局、文化局、体育局、团委、妇联分管领导任领导小组成员,下设工作办公室在区未保办(永嘉路354号103室,电话及传真:54665792 邮编:200031),由区未保办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2、各街镇应成立未成年人寒假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负责,相关科室、辖区内各类场馆、学校等相关同志参加,制订计划,分工负责,组织开展未成年人活动,确保寒假工作顺利完成。
二、工作重点
1、引导未成年人合理安排假期生活,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学校和家庭要指导未成年人制定合理的寒假生活计划,安排好学习、休息和娱乐时间,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作息规律。要引导广大未成年人以“我们的节日”为主题,过好传统节日,了解辞旧迎新、团圆平安、孝老爱亲等中华民族传统习俗,明白孝敬父母、关心亲人、勤俭节约的道理,主动承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养成热爱劳动的良好品质,培养生活自理的本领。引导未成年人正确认识理财与消费现象,丰富理财知识,增强理财意识和规划能力,合理使用压岁钱。培养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树立合理有度的上网意识,提高网络信息辨别能力,并能利用网络资源解决学习、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要提倡未成年人开展家庭阳光体育活动,坚持每天一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养成良好的健身习惯。引导中小学生观看“超级家长会”栏目特别节目《我和梦想面对面——上海荧屏冬令营》节目。
2、倡导未成年人积极参与实践体验,传承中华优秀文化。要发挥未成年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利用“雏鹰假日小队”、社团活动等形式走进社会,主动参加社区劳动和志愿服务,走进敬老院、儿童福利院等社会公共服务机构,以实际行动为社区孤寡老人以及身边来沪务工人员子女、单亲家庭子女、贫困家庭子女、残疾孩子、留守儿童等送上新年真挚的关心和祝福。要引导未成年人利用好《上海市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护照(家庭版)》、青少年活动中心(宫)、学校少年宫、社区实践指导站等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以及本区科技馆、图书馆、体育馆、文化馆和博物馆等公共资源,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体验活动。各街镇学生社会实践指导站等校外社会实践基地要丰富活动项目、优化服务功能、拓展实践空间,满足未成年人假期活动需要。
3、指导未成年人假期安全教育,强化自我保护意识。要做好学生假期健康和安全的教育宣传工作。学校在放假前要集中进行健康和安全教育专题活动,重点开展出行安全、运动安全、居家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切实提高未成年人自助、自护、自救能力。学校要及时印发寒假《告家长书》,指导家长合理安排子女假期生活,与孩子共同完成寒假消防作业,切实履行监护人责任。社区要利用宣传栏等加强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宣传。要指导好家庭开展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并落实防护措施。
各未保委成员单位要协调配合,形成共同参与、各司其职的安全防范工作体系,加强寒假工作指导,开展安全检查整治工作,使全区未成年人过一个安全、温馨、健康、快乐的寒假。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区域内文化娱乐场所、网吧、游戏(艺)机厅等场所的整治和管理,强化网络、媒体监管,坚决取缔“黑网吧”,杜绝不良信息的传播,形成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文化环境。
各单位要总结未成年人寒假工作情况,及时上报信息,创新工作载体,培育品牌项目,努力形成工作特色。
三、工作要求
(一)各假期办
1、建立“以学校为指导、以社区为依托、以家庭为保障”的工作机制。在未成年人参加假期社会实践活动过程中,认真检测各类活动设施,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严格预防各类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共同把好校外活动安全关。
2、各街道(镇)、相关委办局的寒假工作计划在1月26日前网上发送到区未成年人寒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wbbycm@163.com);各学校的寒假工作计划在1月23日前网上发送到辖区街道(镇)未成年人寒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街镇社区学校)。有关学生寒假活动的信息要及时上报徐汇教育信息网、《徐汇报》和区未成年人寒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寒假结束后,各街道(镇)、相关委办局的寒假工作小结请于开学后一周内从网上发送到区未成年人寒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学校的寒假工作小结发送到辖区街道(镇)未成年人寒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街镇、学校
1、各寒假活动的组织者,在安排寒假活动时应以安全、小型、多样、分散、就近、适度为原则,既要鼓励学生参加寒假活动,又要避免出现群发性伤害事故。
2、各学校放寒假前要召开家长会,印发《告家长书》,将学校寒假工作的计划、要求告知家长, 得到家长理解和支持,指导家长合理安排子女假期生活,切实履行监护人责任。
3、各学校放假前务必对学生进行一次系统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假期生活方面的辅导,普及安全知识与技能,切实提高未成年人自助、自护、自救能力,特别要加强预防交通事故、防火、防盗、防诈骗、防溺水、防触电、防中毒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尤其是注意防止烟花爆竹燃放导致伤害事故的发生。明确要求学生不进入网吧,远离“黄”、“赌”、“毒”;引导未成年人崇尚科学,反对邪教。
4、街镇、学校要加强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学习节日文化;培养未成年人关心父母、孝敬长辈、感恩社会的意识,真实表达自己感激与祝福之情;注重对未成年人文明节俭习惯的培养,学习宣传环保节能知识,倡导节能环保理念;区青少年活动中心要结合实际开展活动,使活动中心成为未成年人寒假活动的快乐园地。
5、各校要利用春节前后的时间开展家访活动,寒假中各成员单位要特别关心各类特殊学生,在生活、经济、心理上等给予指导和帮助,动员社会组织为他们广泛开展志愿服务,丰富他们的寒假生活。要重点做好预控对象的工作,帮助他们安全度过寒假。
6、街道、学校要尽力开放图书馆、阅览室、活动室、体育场所等供学生活动,适当开展各类有益的小型活动。要指导学生利用假期,结合实际开展小型多样的体育健身活动,每天锻炼不少于一小时,提倡与小伙伴一起锻炼,养成爱运动的好习惯。
7、学校和各体育场馆要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安排好寒假期间的开放时间和开放内容,各场馆开放的项目、时间的具体安排要向社区公示,并安排好值班做好记录。
8、各学校在放假前要认真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对校舍、用电、用水、消防、门锁、锅炉、燃气和化学实验品储藏等各类设施设备要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整改,确保各类设施设备安全和生命财产安全。必须做好假期值班工作,对突发事件要妥善处理,及时上报。
9、学校不得安排学生寒假补课,切实减轻未成年人学习负担,严禁开办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各类学科班。
(三)相关委办局
1、公安、检察院等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坚持做好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综合治理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寒假中各类涉及中小学生案件的发生率,帮助学校、街镇健全完善各项安全防范制度和应急机制,维护未成年人的生命安全。
2、文化、工商等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区域文化娱乐场所、网吧、游戏(艺)机厅等场所的整治和管理,强化网络、媒体监管,坚决取缔“黑网吧”,杜绝不良信息的传播,着力形成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良好社会文化环境。民政等部门要切实采取措施,为困难家庭和需要帮助的孩子提供援助,让他们共享和谐社会的温暖。
3、科委、体育局、团区委、妇联等部门应适度开展适合未成年人活动的项目,提高未成年人参加体育、科技等活动的兴趣。
四、中小学假期时间安排
中小学生放假:1月31日——2月27日
学生返校时间:2月26日
学校开学时间:2月27日
徐汇区未成年人寒假工作领导小组
徐汇区教育局(代章)
201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