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西南位育中学优秀党员评选办法
为了宣传、激励、展示西南位育中学党员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形成学先进、赶先进、创先进的良好风尚,特制定《西南位育中学优秀党员评选办法》:
一、推荐表彰对象基本条件
能够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贯彻执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思想。
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
努力践行“五个一”(与时俱进,迎难而上的“一张帆”,投身改革,发展创新的“一根梁”,观点鲜明,稳定群心的“一把锤”,关爱他人,凝聚师生的“一团火”,指引方向,展示风采的“一面旗”)的要求。
立足本职岗位,教育理念领先,率先投身到二期课改的教育实践中,在群众中起到党员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
党组织关系在本校的中共正式党员。
连续两年被评为校“优秀党员”的,本次评选不再被推荐校“优秀党员”。
二、表彰名额
每年“七一”前评选出校优秀党员10名。
三、推荐办法和基本要求
以各党支部为推荐单位,采取本支部、外支部、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开展推荐工作。
在严格坚持推荐标准的基础上,多方面听取党员、非党教工的意见。
体现广泛性,注重代表性。
四、工作时间安排
每年4月底5月初开始评选推荐。在各支部上报推荐人选的基础上,校党委会讨论决定本年度十位校“优秀共产党员”人选。
通过优秀党员风采展示,宣传表彰校优秀党员,以一些人带动一批人。
西南位育中学党委
2012.5